今起,医院检查结果全国互认!这些方面需注意→
今日(3月1日)起
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
实现全国互认!
以后去不同的医院看病
可以不用做重复检查了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,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。
这意味着,从今年3月1日起,看病换医院时,一段时间内有效的检查无需重复再做。
是所有检查检验结果都互认吗?
哪些项目可以复查?
怎样让检查结果更准确?
检查检验结果互认
认准“HR”标识
《管理办法》要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“HR”。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、满足诊疗需要的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。
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,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+互认标识,如“全国HR”“京津冀HR”等。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,不得标注。
检查检验结果互认
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
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↓↓↓
直接拿着之前的检查检验结果
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
武汉已实行“一单通”
检查结果互认又称“一单通”,是降低看病支出的重要方式。而检查结果不能互认,一直是很多患者苦恼的问题,这意味着成倍的时间、体力、花费。
武汉一直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,减轻患者就医负担。
今年1月,市政协委员、民建市委常委、硚口区委副主委汪东华建议,“武汉医疗行业要加速推进数字化进程。”通过建立统一标准,实现试点医院间医院影像数据互通互认。
早在2006年5月,武汉15家三级医院试行“一单通”,部分检验、医学影像检查互认。此后,“一单通”涉及医院范围进一步扩大,同济、协和、省人民、省中南等部省属医院也纳入其中。
2011年起,武汉城市圈内同级医院互认检查结果。
2017年,武汉将推进市、区属同级医院检验化验结果“一单通”列入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,30余家医院检查结果联网互认。同年3月,记者实地探访同济、协和、市一医院、市中心医院、市三医院、市四医院发现,互认检查结果在大医院间基本得到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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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来源 | 长江日报、光明网、生命时报等
记者 | 胡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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